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有關規(guī)定,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yōu)”的原則,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詳見附件1,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單位簡介
廣州航海學院創(chuàng)辦于1964年,是廣州市人民政府管理的公辦普通本科院校,是華南地區(qū)唯一一所獨立建制的海事本科院校,廣東省“文明校園”單位,廣東省“沖補強”計劃“強特色”建設高校,廣東省碩士學位授予立項建設單位,廣東省基層人民武裝部建設省級試點單位,連續(xù)六年榮獲廣東省“征兵工作先進單位”;是國際海事組織認可的航海院校,我國華南地區(qū)航運業(yè)高級人才重要的培養(yǎng)基地,被譽為“航海家的搖籃。廣州交通大學以廣州航海學院為基礎,以建設特色鮮明的高水平應用型大學為目標。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品行、職業(yè)道德和團隊協(xié)作精神。
3.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yè)技術資格條件、任職資格及技能
4.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5.非廣州市常住戶籍人員應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fā)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guī)〔2020〕10號)的廣州市戶口遷入條件。
6.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見附件1)。
(二)資格條件
1.港澳居民符合《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粵港澳大灣區(qū)(內地)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港澳居民管理辦法》和本公告規(guī)定的可報考相關崗位。
2.年齡、工作經歷及業(yè)績成果年限計算的截止日期為報名截止日。
3.招聘人員可分為如下三種類型,我校本次招聘人員類型為“不限”類型。
(1)2023年畢業(yè)生是指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yè)證書的畢業(yè)生[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
(2)非2023年畢業(yè)的往屆生是指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yè)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國(境)外學位證書人員];
(3)不限是指以上兩類人員均可。
4.國內畢業(yè)生是否取得有效學歷,以學歷證書為準;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報考,須出具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等相關材料。應聘人員須在報名時已取得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
5.招聘崗位要求應聘人員在報名時應已取得相應的職稱證書、資格證書,且證書在有效期內。通過資格考試或評審、正在進行公示均不視為具有資格。
(三)專業(yè)要求
報考人員的專業(yè)名稱須與學歷證書專業(yè)為準且與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或其所包含的下級學科專業(yè)名稱一致(專業(yè)及代碼參照《廣東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專業(yè)參考目錄(2023版)》。特殊情況說明:
1.國內畢業(yè)生所學專業(yè)未列入專業(yè)參考目錄的,但所學主要課程、主要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其所包含的下級學科專業(yè)基本一致的,須提供相關專業(yè)材料(提供由畢業(yè)院校蓋章的成績單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yè),可以報考。
2.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的專業(yè)所學主要課程、主要研究方向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或其所包含的下級學科專業(yè)基本一致的,須提供相關專業(yè)材料(提供由畢業(yè)院校蓋章的成績單等材料)經招聘單位認定為相近專業(yè),可以報考。
三、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一)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分期內的。
(三)根據《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在各級機關事業(yè)單位招錄(聘)中存在違紀違規(guī)行為被記入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在記錄期限內的。
(四)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五)被依法列為失信聯(lián)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六)存在師德師風失范及學術不端行為的人員。
(七)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規(guī)定不宜聘用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八)現役軍人,在讀的全日制非2023年畢業(yè)生。
以上涉及計算日期的截至報名截止日。
四、招聘程序
(一)信息發(fā)布
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航海學院網站發(fā)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1.報名時間
崗位1-1、1-2的報名時間: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6日
崗位1-3、1-4、1-5的報名時間為:2023年10月26日至2023年11月16日
2.報名方式
采用網上報名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報名。符合招聘條件的應聘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全國事業(yè)單位招聘(http://www.qgsydw.com)進行報名,并根據系統(tǒng)提示填寫個人信息,按照《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公開招聘資格復核材料一覽表》(附件4)要求上傳“相關材料”,尤其是“附件上傳”環(huán)節(jié),務必將招聘崗位所需必要條件的“相關材料”上傳至系統(tǒng)。每位應聘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如無明確報考崗位或報多個崗位視為報名無效。由系統(tǒng)按招考條件自動進行網上資格審查,通過初審者方可參加筆試。資格審查結果將通過招聘系統(tǒng)對應聘人員進行反饋。
通過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廣州航海學院門戶網站上公布,通過資格審查應聘人員可通過招聘系統(tǒng)自行打印準考證,具體的安排以發(fā)布的公告為準。
(三)面試資格復審
應聘人員到校參加資格復審并提供所需材料。學校對應聘人員提供的材料進行復審,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存在不實、不全或不符合招聘條件等情況的,視為資格復審不合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復審結果將在廣州航海學院網站進行公布。
1.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港澳生需提供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和港澳通行證原件及復印件;
2.畢業(yè)證、學位證原件及復印件,國(境)外留學歸來人員需提供教育部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提供由畢業(yè)院校蓋章的成績單等材料;
4.《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報名表》;
5.詳細個人簡歷(含本人高中以后所有學習及工作經歷、工作業(yè)績成果等內容);
6.中共黨員材料(須現所在單位或現個人檔案掛靠單位組織部門提供書面材料并加蓋公章,材料須含入黨具體日期)。
7.崗位1-3、1-4、1-5所需的證書(船長適任證書、輪機長適任證書、電子電氣員適任證書)和其它材料。
8.崗位所需的其它材料。
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等證書原件審核后當場退還本人。
國(境)外學歷學位須提供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鑒定,其他機構出具的證明無效。若無法提供原件或復核不合格,取消面試資格;不按規(guī)定時間和要求參加資格復核的,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按崗位筆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遞補面試人選資格復核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考試
考試采取筆試加面試的方式進行,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成績采用百分制計分,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
1.筆試
招聘崗位人數與報名人數的比例須不低于1:3才準予開考。如有崗位達不到開考比例要求,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筆試采用閉卷獨立完成方式,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基本素質和從事應聘崗位的工作能力。
崗位1-1、1-2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行政能力職業(yè)測試;崗位1-3筆試內容為《航海學》;崗位1-4筆試內容為《船舶輔機》;1-5崗位筆試內容為《船舶電氣》。
筆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筆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筆試結束后20個工作日內,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及廣州航海學院網站公布筆試成績及面試人員名單。
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面試
筆試成績60分及以上者,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5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如面試人數達不到1:5比例的,按實際符合面試條件的人數組織面試。
崗位1-1、1-2面試形式為結構化面試;崗位1-3、1-4、1-5面試形式為綜合素質和專業(yè)能力測評。
面試成績:滿分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進入體檢環(huán)節(jié)。面試成績在本面試時段候分室向考生公布,由考生簽名確認。
(五)體檢
考試總成績60分及以上者,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以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如出現考試總成績相同而無法確定體檢對象的情況,則通過加試進行確定。加試內容和時間由我校另行安排。體檢標準按照《關于印發(fā)〈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2013年修訂)〉的通知》(粵教繼〔2013〕1號)和《關于印發(fā)<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實施細則(試行)>的通知》(粵人社發(fā)〔2010〕382號)執(zhí)行。由人事處組織體檢對象到指定的三甲醫(yī)院進行體檢。體檢不合格的,不進入考察環(huán)節(jié)。因懷孕等法定情形不能按時體檢的,由人事處視情況而定另行安排體檢。
(六)考察
按《廣東省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粵人社發(fā)〔2010〕276號)要求,對體檢合格的人員進行考察?疾觳缓细竦,不進入公示環(huán)節(jié)。
(七)公示擬聘人員名單
經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合格后確定擬聘用人員,擬聘名單在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gzrsj.hrssgz.gov.cn/rczp/)事業(yè)單位招聘欄及廣州航海學院官方網站(http://www.gzmtu.edu.cn/)“通知公告”欄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八)訂立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xù)
經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但經查實符合聘用條件人員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辦理接收手續(xù),簽訂聘用合同。新招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擬聘人員接到人事處辦理入職手續(xù)的通知后應在30日內向學校提交入職所需材料。
(九)遞補
因下列情形導致擬聘崗位出現空缺的,我單位有權決定是否遞補,如遞補則根據實際情況,可按照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排序遞補本崗位其他符合聘用條件的人員。
1.應聘人員體檢不合格的;
2.考察人選未被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
3.擬聘人員公示的結果導致不能聘用的;
4.擬聘人員放棄聘用的;
5.導致擬聘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
五、注意事項
(一)報名前需認真閱讀本公告,符合崗位要求的所有資格條件方可報考。凡不按規(guī)定條件報名的,一經發(fā)現,即取消報考資格。
(二)考生參加面試、體檢時,必須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未攜帶本人身份證或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者,不得參加。
(三)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核貫穿本批次招聘全過程,在各環(huán)節(jié)中發(fā)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取消報考資格或聘用資格。已簽訂聘用協(xié)議的,招聘單位據此解除該協(xié)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考生須恪守誠信原則。通過面試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體檢、考察、錄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保證按時報到的承諾。
(五)錄用后必須服從聘用單位的專業(yè)技術崗位安排。應聘人員一經報名,視為接受上述條件。
六、其他事項
(一)招聘崗位對工作經歷年限有要求的,應聘人員必須提供勞動(聘用)合同、社保繳費記錄、所在單位人事部門蓋章的崗位工作經歷材料。所有全日制在讀期間的兼職、社會實踐經歷、實習及創(chuàng)業(yè)經歷一律不計入工作經歷。2014年12月前機關事業(yè)單位的工作經歷可不提供社保繳費記錄。
(二)應聘人員與學校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養(yǎng)父母子女、形成撫養(yǎng)關系的繼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親、三代以內旁系血親和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學校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財務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從事公開招聘工作的負責人員及其工作人員與應聘人員有上述親屬關系的,或者有其他情形可能影響公開招聘公正性的,應當實行回避。
七、聘用及待遇
(一)由用人事業(yè)單位與批準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guī)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的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二)獲聘用人員為事業(yè)單位編內人員,工資待遇執(zhí)行廣州市事業(yè)單位工資政策。
八、聯(lián)系方式
(一)報名咨詢:
人事處 龔老師 020-31801689
(二)招聘工作監(jiān)督聯(lián)系方式
張老師020-31801789
(三)公告解釋
廣州航海學院對本公告具有最終解釋權。
附件:
1.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2023年第一批公開招聘事業(yè)編制工作人員崗位需求表.xls
2.廣東省202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參考目錄.xls
3.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公開招聘相近專業(yè)認定表.docx
4.廣州航海學院 廣州交通大學(籌)公開招聘資格復核材料一覽表.docx
廣州航海學院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