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22年龍港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的補充公告
根據(jù)中共龍港市委組織部、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2022年龍港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的公告》精神,結合工作實際,經(jīng)研究,決定對2022年龍港市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幼兒園教師的有關事項進行調整補充,現(xiàn)公告如下:
一、關于“招聘對象及條件第一條(資格條件)第6點”
原公告中規(guī)定“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或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考生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現(xiàn)根據(jù)《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關于做好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fā)〔2022〕21號)精神,予以調整補充如下:
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學(幼兒園)教師資格考試中受疫情影響考生而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持“受到疫情影響”欄標注為“是”的2021年或2022年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筆試成績單或面試成績單報名,若聘用后,應在1年試用期內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未按時取得并提供的則解除聘用合同;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2022年畢業(yè)生(符合上述“受到疫情影響”的除外),可持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或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即“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NTCE成績”,幼兒園類別兩科筆試成績)報名,此類考生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應的師范生教師職業(yè)能力證書或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和相應的普通話等級證書,且須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其余對象需具有幼兒園教師資格證書,具備二乙及以上普通話等級證書。暫未取得教師資格證書的人員,可持在有效期內的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或筆試合格成績或其他相關材料報名,但考生必須在資格復審時提供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二、其他說明
本補充公告未說明事項,以原公告為準。
龍港市社會事業(yè)局
2022年6月20日